为着力宣传和推介盐城的生态、历史、文化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,让更多的人领略和分享我市水美花香、人文流韵、和谐健康、舒适宜居的城市魅力,加快推进创业、开放、生态、幸福的美丽盐城建设进程,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、盐城广播电视台特举办“美在盐城”摄影及微视频作品大赛。
一、主办单位
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盐城广播电视台
二、征集主题
大赛紧扣“美在盐城”主题,充分发挥摄影摄像艺术的独特功能,真实、生动、快捷地聚焦和展示盐城环境优美、社会文明、历史久远、生活小康、城乡变迁和精神振奋的新面貌、新气象、新成果,真实地记录社会各阶层热爱盐城、建设盐城的动人故事和盐城新时期的美丽人文、美丽形象、美丽气质、美丽景观。
三、参赛人群
广大专业摄影师、业余摄影爱好者、视频拍摄制作爱好者等均可参赛。
四、参赛细则
1、本次大赛摄影纸质作品规格10英寸,方片8×8英寸,异形作品每幅不超过80平方英寸,组照4至8幅。电子版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—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。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,不得用数码手段进行挖补、拼揍等加工手法。视频类作品须适用于网络媒体播放,单部作品时长3-5分钟(须提供相应的原始素材),表现形式不限。每幅均请注明标题、作者真实姓名、通联方式。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者,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。
2、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,不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,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作品不含反动、色情、暴力、迷信、侮辱、诽谤及宣扬种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,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,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。
3、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及资料的邮寄费用,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、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、错误或毁损责任。所有送选作品MiniDV磁带或者DVcam磁带或者DVD数据光盘及资料不予退还,请作者自留备份。
4、对于所有入展作品,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、相关宣传中使用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5、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无歧义的著作权,因版权导致相关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6、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存在著作权问题,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、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,并在媒体上通报。
7、本征稿启事解说权属于主办单位。
五、报送方式
邮寄、邮箱yczbs@126.com、智慧盐城APP“美在盐城”摄影及微视频页面在线投稿。特别提示:摄影作品需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。
六、赛程安排
征稿时间:2014年10月1日——2014年10月31日
评选阶段:2014年11月1日——2014年11月10日
奖项公布:2014年11月15日
七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4名 (摄影、视频各2名) 奖金5000元+获奖证书+精美纪念品
二等奖10名(摄影、视频各5名) 奖金3000元+获奖证书+精美纪念品
三等奖20名 (摄影、视频各10名) 奖金1500元+获奖证书+精美纪念品
鼓励奖30名 (摄影、视频各15) 奖金500元+获奖证书+精美纪念品
入围奖50名 获奖证书+精美纪念品
八、作品评选
组委会组织业内专家、学者进行评选。
九、联系方式
盐城市区解放南路176号,盐城广播电视台“美在盐城”摄影及微视频大赛办公室(邮编:224005)收件人:尤道远
联系电话:0515—88436023、88436020
电子信箱:yczbs@126.com。
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
盐城广播电视台
2014年9月29日 |